2007年烟台大学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具备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为选拔成绩优秀的优秀运动员到烟台大学学习深造,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我省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07]2号)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招生项目:田径、男篮、健美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36人(考生科类限理工科)。
2、专业:
专科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汽车工程学院)、轮机工程技术(海洋学院);
本科专业:请参考“烟台大学200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对象(面向山东省)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
2、取得当年高考资格,经过山东省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
四、报名
经山东省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山东省2007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称《报考证》),于5月11日前到我校体育教学部报名。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按照山东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2、专项测试
(1)专项测试办法及标准
参照山东省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办法及标准。
(2)测试时间及地点
①测试时间:2007年5月12日
②测试地点:烟台大学
3、确定测试合格名单
根据考生专项成绩、我校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以及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招收优秀运动员有关规定,确定我校2007年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同时收留《报考证》原件。
4、公示
合格考生名单于5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
5、文化考试
考生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6、录取
在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山东省优秀运动员招生政策,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六、监督
为加强我校2007年优秀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优秀运动员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优秀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组织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优秀运动员的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联系人:满老师:13562544068;胡老师:13356997757
0535-6903487(体育教学部);0535-6902653(招生办)
烟台大学
200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