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八大变化

作者: 时间:2007-04-27 点击数:

 

  今年是我省实行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由于实行“3+X+1”考试形式,考试时间由原来的2天增加为3天,借考政策、志愿填报方法及录取批次的安排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一、报名:取消考生在外省借考政策
        变化:由于我省已实行高中新课改且实施自行命题,从2007年起,对户口在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不办理借考手续,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我省考生也不能在省内跨市借考。
  今年高考报名时间仍为4月7日至9日,逾期不再办理。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可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可提前进行。考生到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中学集体统一报名。
  (2)户口簿、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开具的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5)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须携带相关的证明、证书等材料,到报名点办理审核验证、登记手续。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进行初审,合格者还须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审,初审和复审后的考生名单将分别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6)在中国定居并具有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到有关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另外,考生报名,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并认真填涂有关报名用表(卡)。考生填写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准确,以便学校录取时相互联系。同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在报考科类时一定要分清类别,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农医、艺术理等五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农医类相同。考生无论选报哪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
  二、档案组建:综合素质评价成录取依据
  变化:由于我省已实施普通高中新课改改革,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档案的主要内容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首次记入电子档案,在录取时一并提交给高校,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考生档案包括中学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两部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组建,并于5月底以前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招办;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其中 2007年之前毕业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学年评语表;2.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3.山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4.健康检查表;5.毕业生登记表;6.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7.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8.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
  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经县(市、区)招办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办要履行签字手续。县(市、区)招办不得向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及学校提供档案。未被高校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于当年底退回考生原在中学(单位)。
  高考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内容外,今年还首次加入了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中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市、县(市、区)负责考生报名、体检和志愿等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各种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为确保电子档案中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各级招生部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电子档案和成绩仅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用。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个人提供。与电子档案相对应的纸介质原始材料保存期一年。
  三、考试:时间改为三天
  变化:今年我省高考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增加为三天:6月7日、8日、9日(具体考试时间表待定)。加考基本能力测试。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3+X+1”,文科为语文、数学(文史)、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基本能力测试;理科为语文、数学(理工农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基本能力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卷面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六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
  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今年继续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统考期间,省招生委员会向各考区派遣统考检查员。各级招生委员会一定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选派和培训监考工作人员,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得力措施,严防高科技作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舞弊行为。对高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四、评卷与统分:“1”实行网上阅卷
  变化:今年新增加的基本能力测试答卷实行网上阅卷,新增加济南大学评卷点。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由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评卷点设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和济南大学。语文科、基本能力测试答卷实行网上阅卷;其他科目的卷一采用机器评阅,卷二组织人工评阅。
  评卷教师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市教育局对推荐的评卷教师要进行严格把关,推荐的教师经评卷点审查合格后由省招生委员会签发聘书。
  评卷点必须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评卷点领导小组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各学科评卷的准备工作,尽早落实评卷场所和人员,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要按照评卷和保密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答卷的保密、保管工作。要严把评卷质量关,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和复查组,确保安全、按时、优质完成评卷任务。考生的高考成绩于6月25日前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公布。
  五、录取批次:部分高校及专业所在批次有微调
  变化:今年凡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中外办学专业不再统一放在本科三批录取,与高等学校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今年我省录取仍分六批进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一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除本科提前批艺术院校以外的本科艺术类专业。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
  本科三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以及民办高校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民办高校专科(高职)。
  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中外办学专业批次安排的要求,今年凡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中外办学专业不再放在本科三批和专科二批录取,与高等学校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六、填报志愿:三个批次调剂志愿增为两个
  变化:本科一、二批及专科一批的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增为两个,其中一个为非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另一个为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专科志愿填报时间推后。
  考生于6月27日-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
  提前批可填报1个本科、1个专科和1个是否服从调剂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2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1个为非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另1个为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本科三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1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院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和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填报志愿时间推后至8月1日-2日,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二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
  专科(高职)一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2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1个为非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另1个为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专科(高职)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专科(高职)二批不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中也不进行调剂录取。每一院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可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自己的考试成绩,参照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辑的《现代教育》杂志“填报志愿指南”专刊中全国在山东招生的高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填报,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填报后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能改动。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录取:通知书内增加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变化:为防止出现往年假通知书泛滥,有的考生收到多封假录取通知书,致使考生失去辨别能力,损害考生利益的情况出现,今年我省高考录取通知书将新增加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送达考生。另外,今年已经被香港高校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考试院将高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寄给有关高校。高校寄发通知书时,须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发给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已经被香港高校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由于我省专科(高职)二批不设服从志愿,省内专科(高职)二批的部分院校如生源不足,省招考院将重新公布生源不足的学校名单和计划缺额情况,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重新填报征求志愿,省招考院组织办理录取手续。
  八、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高校将加强新生复查
  变化:高考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是考生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迁移、党团关系等材料,携带中学(人事)档案,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高校所报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及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关考生予以注销,并对此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高等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组织人员严格审查,认真审核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和优惠照顾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体检复查一定要认真负责,对隐瞒既往病史和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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